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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123.97.213.*
2009/09/04 15:12
已还36,584.58,未还¥-1,584.58 ,应该不差这点钱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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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125.34.20.*
2009/09/17 08:56
淘宝大买家~hehe真是可笑,居然还有人信这个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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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121.14.211.*
2009/09/20 22:35
哎,就差一千多没还上。。。毁了。。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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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117.136.19.*
2009/09/22 00:41
这人真倒霉……怎么也搞哥1000多给还了拉到呗,现在给整黑了,晕死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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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58.19.230.*
2009/09/26 11:25
突然想到一个问题,要是借款人出现遇外(比如车祸)死亡,所借钱由谁来还?是不是就没办法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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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113.96.18.*
2009/10/25 19:58
请ppd重新核查,其所提交的网店是否其本人拥有,如果是,很容易追讨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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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222.131.45.*
2009/10/29 09:27
taobao店是其本人的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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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222.131.45.*
2009/11/18 01:21
是其本人的怎么追讨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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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222.65.108.*
2009/12/30 14:19
更新: 手机:15915787986 地址:广东省越秀区站西路79号503室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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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58.33.55.*
2010/01/14 16:00
投标时尽量选择有稳定家庭的,最好已经结婚有小孩了的,太年轻的借入者变数太大,太老的也不行,中年丧偶的或离异的最可怕,孤家寡人一个,真有什么事情都没处去找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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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118.118.104.*
2010/01/20 23:58
是不是自然人已经消亡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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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222.65.24.*
2010/01/22 21:19
大家应该一起去到它的淘宝店去举报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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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123.197.32.*
2010/02/19 15:40
合同也不对啊,哪有这样不正规的合同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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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202.106.86.*
2010/03/03 11:04
说真的这个利息并不高,利润和风险是成正比的,借高利贷的为什么明知是高利贷还要去借?是因为他衡量权益后做出的决定,是对他有利的。我有做高利贷的朋友,我很了解这里面的行情,高利贷是个双刃剑即能救人也能杀人,看你怎么去运用这笔钱。借款人如果觉得不合适,可以向银行去借,向朋友去借大可不必非要找高利贷。真正放贷的高手最忌讳的就放贷给个人,放50笔有一笔呆账就血本无归。而个人借贷有很多是为了生活,看病,信用卡等,风险真的很高。放贷人是商人不是慈善机构,他们他们像银行一样需要盈利的。他们只是间接给银行打工的,他们把银行不愿承担的风险给承担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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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115.195.208.*
2010/05/17 19:50
关键是这个人到底是不是店主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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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115.195.208.*
2010/05/17 19:51
我和他聊,他不承认借款啊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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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122.234.244.*
2010/05/18 15:57
大家可以把去他淘宝店里拍样最便宜的东西,再给他个差评,把他当初借款时候的网页发上去,让淘宝买家看看他是怎么样不诚信的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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发表者:122.234.244.*
2010/05/18 15:58
有几个人催收了啊,催收了有打款进来的不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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