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悬赏征集金融黑灰产线索

2025/09/22 10:30:38

近期, 我司通过客户反馈与系统性风险排查发现,一批以"代理退费"、"反催收"等为幌子的非法组织及个人,实施跨金融机构、跨助贷平台的违法违规活动,已形成威胁整个金融领域稳定的系统性风险。此类黑灰产团伙或个人以非法牟利为核心目的, 通过伪造证明材料、煽动恶意投诉,甚至胁迫客户、实施暴力威胁等违法手段,强行施压金融机构及助贷机构,从中攫取巨额不法利益。其行为不仅导致大量消费者陷入"债务积压"、"征信受损"、"个人信息泄露"的多重困境,更透支了消费者对正规金融服务的信任,严重挤压了合规机构的正常经营空间,甚至通过非法手段干扰金融市场定价机制,形成"劣币驱逐良币"的恶性循环。

维护健康的金融市场秩序是所有从业机构的共同责任,面对当前黑灰产对金融生态的系统性侵蚀,我司秉持“零容忍” 的坚定立场,现正式宣告:将携手行业各方,以更坚定的决心、更系统的策略、更严厉的手段,向危害金融机构、助贷行业发展及消费者权益的金融黑灰产全面亮剑,绝不姑息退让!

现郑重公告: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相关违法犯罪线索,对有效举报人给予奖励!全力配合有权机关严惩违法分子,坚决守护客户合法权益与金融市场清朗环境,同时严格保障举报人信息安全与合法权益。

一、征集线索对象

本次线索征集针对面向金融机构、助贷平台及消费者实施以下黑灰产行为的组织、关联企业、上下游产业链主体及其主要责任人员的违法犯罪线索,聚焦"行业共性风险、共担治理责任、共享治理成果":

ž 提供“反催收”、“停催减免”、“恶意投诉” 等黑灰产服务的。

ž 涉及上述服务过程中各类违法违规行为的,包括但不限于违反《民法典》、非法经营、逃税漏税等违法行为。

(一)重点打击对象:

1、非法代理维权团伙:以"债务协商"、"停催减免"为名,教唆客户伪造材料、恶意投诉金融机构及助贷平台,实施诈骗、敲诈勒索的机构及个人;

2、黑灰产从业者:冒充律师/法务人员诱导客户签署高额服务费协议;或通过虚假宣传、骚扰电话、网络推广等方式诱骗客户、牟取不法利益的公司与个人;金融机构、助贷平台在职或离职人员,利用职务便利泄露客户信息、提供内部操作漏洞、参与黑灰产利益链条的个人;

3、关联产业链:非法获取、倒卖公民个人信息,或为黑灰产提供技术支持(如呼叫系统、话术模板)的供应商。

(二)重点整治行为:

凡涉及以下违法违规行为(包括但不限于)的线索,均属本次征集范围:

1、骚扰营销:未经同意的电话、短信、网络轰炸式推广;

2、信息侵权:违规索取或倒卖客户身份证、账号验证码、手机号等个人信息;

3、虚假宣传:虚构“100%退息退费”、“免除全部债务”等结果,隐瞒收费标准和风险;

4、资金违法:诱导客户向个人账户转账、公私账混同或收款后不/少入账、通过"虚假合同"掩盖非法利益分配;

5、发票违规:不开具发票、开具假发票或发票内容与实际不符,或存在逃税漏税等行为;

6、伪造欺诈:伪造公章、监管公文、律师函等骗取信任,或直接诈骗客户钱财;

7、恶意投诉:组织、教唆或冒用他人身份向监管部门、信访机构等进行恶意投诉与缠访、闹访;

8、胁迫恐吓:以 “曝光个人信息”、“上门静坐” 等方式胁迫客户支付费用或胁迫机构满足明显不合理要求;

9、用工违法:涉事机构未与员工签劳动合同,甚至诱导员工参与违法活动;

10、其他涉嫌违法及破坏金融秩序的行为。

二、征集线索期限

本次征集涉嫌违法犯罪线索公告有效期限从本公告公开发布之日起,至2026年12月31日止。

三、举报奖励标准

线索一经查实有效,按相应标准支付奖励;证据越关键、配合越到位,相应奖励越丰厚!除特别说明,同一线索不重复奖励,按较高标准执行。

(一)核心奖励

奖励层级

触发条件(实操要求)

普通举报人奖励

涉事机构在职 / 离职员工奖励

核心亮点

基础线索奖

普通线索:如涉事主体名称、核心人员身份信息、业务模式、联系方式、提供明确联系方式、交易记录等基础证据

一次性 500 元

一次性 1000 元

门槛低,人人可参与

核心线索:如服务合同、聊天截图、作案工具(如伪造材料模板、非法群组链接)、资金流向凭证(如异常退费账户、非法获利流水)及其他关联证据。

一次性 2000 元

一次性 3500 元

配合调查奖

配合我司及监管、市监等有权部门完成调查问询

额外追加 5000 元(累计最高   5500 元)

额外追加 10000 元(累计最高 11000 元)

鼓励提供实证,奖励叠加

刑事追责重奖

提供核心定罪证据(如伪造公文原件、诈骗资金流向、侵犯公民信息清单等),全程配合公安、司法机关侦查、起诉,最终涉事机构主要责任人被追究刑事责任(以司法机关立案、批捕或判决为准)

额外追加5 万 - 50 万元

额外追加10 万 - 100 万元

高额重奖(奖励金额与涉案人数、犯罪情节正相关)

(二)特殊奖励

奖励类型

奖励金额

条件

特别说明

员工爆料奖

最高10万元

在职/离职黑灰产机构员工提供内部账册、技术资料、后台数据等

按涉案金额10%比例奖励

清退净化奖

5万-20万元

线索直接推动黑灰产机构、组织、团伙、窝点查封或运营平台关停,且全程配合取证

以有权机关处置结果为准

(三)奖励发放与保障说明

1、差旅费用报销

若举报人需配合有权部门进行线下取证(如异地做笔录、提交实物证据),产生的交通费(高铁二等座 / 飞机经济舱)、住宿费(参照《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》标准,最高不超过 400 元 / 晚)凭正规票据实报实销,另按 100 元 / 天补贴误工费。

2、证据界定标准

有效线索:能精准指向涉事主体及具体黑灰产行为(如“XX 公司在 XX 平台以‘代理退费’名义联系客户,电话 XXX”),而非模糊信息(如“有人违规代理维权”)。

关键证据:能直接证明涉嫌违法违规行为(如涉事公司收取费用的转账记录、承诺“100% 退费”的聊天记录),复印件需清晰可辨,电子证据需未篡改。

3、奖励发放时间

ž 基础线索奖、员工爆料奖:线索核查属实后 15 个工作日内发放;

ž 配合调查奖:完成配合调查后 30 个工作日内发放;

ž 刑事追责重奖:司法机关作出刑事处罚决定后 45 个工作日内发放;

ž 清退净化奖:黑灰产主体被清退后 15 个工作日内发放。

四、举报人不能获得举报奖励的情形

为保障奖励机制公平公正,防范道德风险,下列情形不予发放奖励;已发放的,将依法全额追回:

1.举报线索已由我司通过内部排查、历史举报等渠道先行掌握(以系统记录时间为准),或已被有权机关立案调查、通报曝光;

2.线索通过窃听、盗窃、贿赂、非法侵入计算机系统、胁迫他人等违法或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获取;

3.国家机关工作人员、履行法定监督职责的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获取线索并举报;

4.我司内部人员或负有报告义务的人员,虚构、拼凑证据材料骗取奖励,或与他人串通骗奖;

5.举报内容模糊不清、无核查价值,或无法证明与涉嫌违法犯罪行为关联;

6. 其他依据法律、法规及公序良俗不应给予奖励的情形。

特别说明:

1.同一线索被多人举报的,仅对 “最早举报且线索具备核查价值” 的举报人发放奖励(以我司系统接收时间为准)。

2.联名举报的,奖励由举报人自行协商分配,我司根据协商一致的书面意见向第一联系人发放,不介入分配争议。

3.举报所得奖励如涉及税费的,由举报人自理。

五、举报人权益保障

为保障举报人合法权益,消除举报顾虑:

ž 建立分级保密管理制度,严格限制举报人身份、联系方式及举报内容的知悉范围,仅允许专项办案人员接触;

ž 除依法向监管部门、司法机关提供或应其法定要求调取外,绝不向任何第三方(包括但不限于被举报方、媒体、无关机构)披露举报人信息;

ž 采用加密存储、权限隔离等技术手段,保障举报信息在传输、存储过程中的安全,严防泄露、毁损或丢失;

ž 对涉事机构在职或离职员工提供线索的,我司原则上免于追究其关联责任;因举报遭受原单位报复(如克扣工资、恶意辞退、人身威胁等)的,公司将免费代理其劳动仲裁、民事诉讼或刑事控告(含律师费、诉讼费),维权所得全部归举报人所有。

六、举报途径

(一)线上举报

电子邮箱:hcjubao@ppdai.com(邮件主题注明 “黑灰产线索举报”,附线索说明、证据材料及联系方式);

(二)电话举报

举报热线:400 011 8173 (工作日 9:00-20:30,专人接听记录,全程录音备案)。

七、重要提示

(一)本通告为线索征集邀约,不构成法律认定;行为是否违法及责任追究以有权机关调查结论为准;

(二)举报人须对线索及证据真实性负责,诬告陷害造成他人损失的,需自行承担民事、行政责任;构成犯罪的,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;

(三)我司收到举报后10个工作日内完成初步筛查(核查关联性及真实性),符合条件的移交有权机关,不符合的通过原渠道告知;

(四)如需咨询(如举报范围、奖励标准)或反馈问题,可通过以下方式联系:电子邮箱 hcjubao@ppdai.com;电话400 011 8173(工作日9:00-20:30),咨询信息将严格保密。

(五)我司对本公告内容(包括奖励标准、认定规则、发放流程等)保留最终解释权,调整时将在我司官方网站(ppdai.com)公示。

 

拍拍贷

2025年9月22日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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